内容:
家规定的检测标准,使用符合规范要求。一要定期检测维护并作好检查记录。二要组织师生定期开展演练,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正确使用消防设施等设备,切实保护师生安全。三要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四要定期检查校园活动设施,排除安全隐患。五要做到食堂、锅炉、用电、消防(配足配齐灭火器材)等方面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完善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的各种校外大型活动,应先由学校排查不安全因素,建立应急预案后,再及时上报县教体局批准才能进行,每次大型活动要有详实的记录并备案。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校外大型活动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要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火灾扑救等有危险性的活动。外出活动需要乘车的,要做好车辆的检查,并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不得超员运行。
8、狠抓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校门、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化学危险品等各个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工地周边安全距离和安全防范的检查,尤其是春、秋两季开学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使苗头性问题得到及
时清理和解决,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各学校大范围的排查做到一月一次,小范围的排查做到一周一次,做好检查记录,进一步规范隐患台帐,并严格落实隐患报告、整改制度,并将《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安全工作月报》。 以及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乘车情况(教体文[]69号)于每月28日前按时上报局教育股。对存在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防范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9、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加强校园防盗和门卫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内及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巡逻。学校必须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学校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绝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并按规定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安全预警机制,各校要利用飞信、家长会、电话通知、告知书等形式对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防溺水、防火灾、防触电、防活动伤害、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关注恶劣天气的影响,如遇暴风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及时发布预警通知,并及时启动包括停课在内的应急预案。
10、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对发生在本地、本校的安全事故,认真履行信息报送制度。学校发生的一般性安全事故,要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发生重大或特大事故,要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出现误报、漏报、瞒报现象,导致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1、建立安全台帐,健全安全档案。包括领导小组、各项安全工作意见、计划、制度、应急预案、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演练、各项安全排查及整改记录等。
12、各学校要积极创建“安全和谐型”学校。各学校要在本学年度努力创建,年终县里将对创建上的学校进行表彰。
县教育体育局
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