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注:表中另见资料《明宣宗实绿》卷六;万历《六安州志》卷二;嘉庆《芜湖县志》卷四;同治《南昌府志》卷一六;同治《广信府志》卷四之二;同治《茶陵州志》卷一三;道光《重辑新宁县志》卷一O;光绪《潮州府志》卷二四;万历《雷州府志》卷一0;乾隆《海澄县志》卷二;《明经世文编》卷一三四,胡世宁:《为定册籍以均赋役疏》;道光《忠州州志》卷六;道光《遵义府志》卷二三
将表4和表2、3对照起来考察,明代的南方稻作区,单产稻谷一般在1石多到2石多,也有超过3石、4石,少数条件好的达到5—6石,甚至更多。当然在山区和海边湖滩沙地,土质差,生产条件恶劣,亩产不高,多的1石上下,少的不满石。在明代,南方的一年两熟制农业已相当普遍,少数还有一年三熟的。一般说来,两熟制以秋作为主,春作产量约为秋作的一半,如我们引《补农书》所言:秋作米3石,春花1.5石即属此。这样,一般田地可达2石到3石,稍上者4—5石,上上5—6石或7—8石。不过这都是指谷或原粮,米或精粮就会递减一半,灾年或大熟年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