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封面(包括题目、作者姓名、年级、导师姓名、日期等);
2)提纲或目录(包括各部分的页码);
3)正文,如有必要可为各部分加小标题,部分之间空2行,自然段间空1行,各边适当留出空白,左边留出装订空白;
4)参考文献(Bibliographie),要求至少列出2份参考文献,包括:作者、题目、版本、日期等;
5)Notes(注释);
6)如有必要可加Annexe(附件)。
六、毕业论文的成绩考核
1.毕业论文的评阅工作
论文首先由法语系教授和正副系主任组成的论文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程序是:导师给出初评分数,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评阅和复审,确定初评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答辩。
论文初评的评审标准如下:
1)格式达到要求10分
2)分析论证的逻辑性与合理性25分
3)法语表达的正确与通顺程度50分
4)文献引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15分
(注:严重抄袭者上述2)、3)、4)项均将大幅扣分)。
论文初评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60以下为“不合格”。
2.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
论文初评后,论文评审委员会召开毕业论文答辩会。要求论文作者用法语口头介绍论文的主题、主要论点和结论(5分钟),并用法语回答评委的提问(8分钟)。
评委根据答辩人表述内容的逻辑性与合理性、法语口语表达的正确与流畅程度打分,然后经评审委员会综合给出答辩评分。答辩的满分为100分。
3.毕业论文最终成绩的评定
论文的最终成绩由初评分占60%和答辩分占40%的比例计算评定。
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终成绩对论文给出以下评语:
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以下为“不及格”。
4.被评为优秀论文者须提交以下文稿:
1)论文的中文摘要一篇;
2)论文的精彩片断3—4段,原文+中文译文A4打印稿,合计2页左右。
七、本专业毕业论文工作日程安排
参加“3+1”项目的毕业生应于6月底回国后立即向法语系提交论文,填写规定的表格。l
7月1日左右由系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l
7月5日左右进行答辩。经评审委员会评定的最终成绩上报教务处。l